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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助役法分析第二疏熙宁四年七月 北宋 · 刘挚
 出处:全宋文卷一六六五、《忠肃集》卷三、《宋会要辑稿》食货六五之八(第七册第六一六二页)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二五、《国朝诸臣奏议》卷二六、《东都事略》卷八九、《皇朝文鉴》卷五七、《太平治迹统类》卷二一、《宋宰辅编年录》卷七、《宋史》卷三四○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三八、二五六、《永乐大典》卷一九六三六、《宋元通鉴》卷三三、嘉靖《河间府志》二一、《宋史新编》卷一一四、《宋史纪事本末》卷三七、《续资治通鉴》卷六八
臣昨日准圣旨批下司农曾布劄子,为诘臣所言助役事,寻已具分析奏闻去讫。
臣窃以耳目之于人也,事物过者,必见必闻以赴其心。
而心必受之,未有不信其耳目而反以其能视听为疑者。
先王以言置官,代天子耳目,内外相信,无以异于一体之相为用也。
其言虽直必容,虽多必受,则国家安治,不然则反此。
故谤木谏鼓,不设危乱之国;
鼎镬斧锧,不在圣明之朝。
恭以陛下躬上圣之德,好问乐善,凡延见臣下,虽贱官小吏,必温恭和容以访逮之,此尧、舜之盛也。
然至于臣等以职事为言,则使之分析者,中外皆知非陛下意,乃司农挟宠以护改作,大臣设法以蔽聪明尔。
因事献忠,敢一言之。
今天下之势,陛下以谓安耶?
治耶?
抑未耶?
苟以为未安未治也,则以陛下之睿智,言动起居,躬蹈德礼,夙夜厉精,以亲庶政。
而天下未至于安治者,将谁致之耶?
陛下即位以来,注意责成,倚以望太平,而自以太平为己任,得君专政,安石是也。
二三年间,开阖动摇,举天地之内无一民一物得安其所者。
盖自青苗之议起,而天下始有聚敛之疑;
青苗之议未竟,而均输之法行;
均输之法方扰,而边鄙之谋动;
边鄙之祸未艾,而漳河之役作;
漳河之害未平,而助役之事兴。
其间又求水利也,则民劳而无功;
又淤田也,则费大而不效;
又省并州县也,则诸路莫不强民以应令;
又起东西府也,则大困财力,禁门之侧,斧斤不绝者,将一年而未已。
其议财也,则商贾市井屠贩之人,皆召而登政事堂
其徵利也,则下至于历日,而官自鬻之。
推此而往,不可究言。
古之贤人事君行道,必驯致之有渐,持久而后成。
至于设施,皆有次序。
今数十百事交举并作,欲以岁月变化天下,使者旁午,牵合于州县;
小人挟附,佐佑于中外。
至于轻用名器,混淆贤否,忠厚老成者,摈之为无能;
侠少儇辨者,取之为可用;
守道忧国者,谓之流俗;
败常凿民者,谓之通变;
能附己者,不次而进之,曰:「吾方擢才」;
不可招者,为名而斥之,曰:「吾方行法」。
政府谋议,所以措置经画,除用进退,独与一属掾曾布者论定,然后落笔。
同列预闻,乃在后。
故奔走丐乞者,门如市。
虽然,犹有系国家之体而大于此者。
祖宗累朝之旧臣,则镌刻鄙弃,去者殆尽。
国家百年之成法,则刬除废乱,存者无几。
天下所谓贤士大夫,比岁相引而去者,凡几人矣。
陛下亦尝察此乎?
去旧臣,则势位无有轧己者,而权可保也。
去异己者,则凡要路皆可以用门下之人也。
去旧法,则曰今所以制驭天下者,是己之所为。
而陛下必将久任以听其伸缩也。
嗟夫!
此事之实也。
其名则曰「革弊而兴治」。
是以陛下乐闻其名而难察其实也!
夫赏罚号令,乃陛下所以砥砺天下而鼓动四方以为劝信者。
今有人焉,能舞公事以倾勋旧,能兴大狱以逐官吏,其事是耶?
乃其职尔,何至超任以为职司耶?
赵济是也。
又有人焉。
渭源田欺罔,始既以此得罪,而终复以此增秩,王韶是也。
程昉漳水以兴大役,困一方而无成功。
赵子几挟情以违法禁,按吏以防民言,则皆置而不问。
乃是赏反施于圣人之所当罚,罚不及于王法之所当诛也。
畿邑之民以助钱为诉也,陛下圣旨令召情愿;
东明知县以不能禁民有诉而被劾也,陛下圣旨止令劾擅升户等之事。
二者皆独断之善政,而中书皆格而不下,此则陛下之号令不行也。
西师无功,而曰:「非朝廷之本谋」。
天下但见给军之费辇出于京师,空名之诰驰下于西路,又命一知制诰于将幕,使专代天子之言,报复号令,络绎于道。
茍以为非耶,何不止之?
迨其事败,则曰:「非政府谋也」。
捐费缗钱,以千万计,秦、晋之人,肝脑涂地。
日增军旅之怨,结边疆之衅,而不自请咎,乃致陛下发中诏以责躬,抑徽号而不受。
忠义之士,谁不痛心而疾首!
至如助役之法,臣尝言之矣,其条制纤悉,臣虽未能究见,然终以谓使天下百姓赋税贷债公私息利之外,无故作法,升进户等,使之概出缗钱,皆非为人父母爱养基本之所宜为者。
故臣谓之聚敛,非妄言也。
陛下任遇辅臣,如此其重,而致主之术,乃用此道,是皆大臣之误陛下,而大臣所用者误大臣也!
今既颠谬乖错,败乱纲纪,知天下之不容,惧宸衷之回悟,以谓虽中外之士,畏避无敢言者。
然其尚敢言者,独御史有职尔,故又使司农荧惑天听,作为偏辞,令臣等分析,以摧沮风宪之体,艰梗言路,欲其忧惮茍容而缄默。
或欲撩其危言,从而挤逐。
不知忠臣节士,虽戮辱不惧,所以尽事君之义尔。
今羌夷之款未入,反侧之兵未,三边疮痍疲溃未瘳。
河北大旱,诸路大水,民困财力,县官匮竭。
圣君恭勤思治,万方之所知,而在辅弼者,方欲蔽天聪明,使下情不得而上达,其何心耶?
臣愿陛下思祖宗基业之艰难,念天下生灵之危苦,少回几虑,收还威柄。
深恐异时专权肆志,将有陛下所不能堪者,则必至于亏失君臣之恩,是今日养之,适所以害之也。
若夫冯京、王圭,同列预政,皆依违自固,不扶颠危,虽心悟其非而无所救正。
己之进退,又媕婀而不决,皆非所谓辅臣之体。
臣四海之内,孤立独进,陛下过听,任以风宪
尝窃思之,近岁台谏官叠以言事罢免,岂其言皆无补于事欤?
岂皆愿为讦激险直之语以自为名而去欤?
尝以谓欲言政府之事者,其譬如治湍暴之水,可以循理而渐导之,不可以堤防激斗而发其怒。
不惟难为功,亦为患滋大。
故臣自就职以来,窃慕君子之中道,欲其言直而不违于理,辞顺而不屈其志,庶几愚衷,少悟天听。
而亦不敢婞婞然如浅丈夫,以一言一事轻决去就,致圣朝数数逐去言事者而无所裨补,思以上全国体,而下亦能久其职业而成功名。
两月之间,才十馀疏,其言及助法者,止三疏耳。
当天下多事之时,而臣言简缓,又不足以感悟,则其负陛下亦多矣,不意大臣之怒已至如此,令臣等分析。
分析之事,前代无之,祖宗无之,近年已来,乃为此法以摧言者之气。
方陛下孜孜听治,嘉于纳谏,而大臣所为,则不得正目而视,此所以发臣之狂言而不能默也。
伏愿陛下深察事物之变,用安靖之治,以休生民。
有所措置,以大小缓急为先后之序,以义利经权为本末之辨,自兹凡有献替于陛下者,乞有以诱掖奖厉之。
罢分析之命,以尊严朝廷,而养多士敢言之气。
臣不胜惓惓愤懑,爱君待罪之至。
赵子几熙宁四年六月 北宋 · 刘挚
 出处:全宋文卷一六六八、《忠肃集》卷七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二四、《宋史》卷一七七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一七七
臣伏见五月中,有开封府东明县人户就宰臣私第,或随马披告助役法不便,并升起户等,诣御史台陈诉。
臣寻曾具状及上殿劄子,奏陈利害,陛下令府界提点司体量升降等第因依。
今窃见赵子几别举发到知县贾蕃在任日贷借官钱与手力,因同天节沽市村酒,创置部夫席屋等事,朝廷以其状下本司取勘者,臣窃以为过矣。
朝廷变更役法,意欲均民,民茍以为有利害也,安可禁其所欲言者?
且畿内人户,幸以居近辇毂,故可以自陈,以近推远,以一求万,则天下之情可知也。
然四方之人,限在遐远,上虽有州县而安敢言之?
又有监司提举司之隔阂,其欲赴愬,势固难矣。
今又因畿民有诉,而污刻之人反怒县官,意谓不能禁遏,故捃摭他事,期寘于法。
不意朝廷不辨,付之施行。
臣恐四远人情,必疑朝廷,以谓欲钤天下之口,而职在主民者,必皆视以为戒,争务拘民而禁其言。
然则天下休戚,陛下无时而知矣。
臣伏睹编敕节文:「按察之司,所部官属有犯,不得于官属离任后始行发擿,虽实不复受理。
若犯赃私,虽离任,有人论告,或因事彰露,即依法施行」。
方子几之体量于其县也,已得替离任矣。
子几初求其事于僚佐,又诱而钩之于吏史,借令有赃私耶,则亦不得谓之论告与因事明矣。
法之所不当理,而子几肆志敢为者,子几方以谄伪,怙宠用事,务在力行司农新政,而不复顾陛下之法与陛下之民,但驱使就令,冀自以收功,恐因民不服,挠动其事,是故作威以警众,违法以按吏,欲使畿内他邑与天下官吏畏罪避祸,闭遏其人民,使不得有言以闻于朝廷尔。
司农榜内桩定人户数目使出助钱,遂将县籍下等次第升起者凡一千户,以就足榜内之数。
此其为罪,固不可赦,是以前日圣旨止令体量此事。
臣愿陛下治此罪而已,自馀替后所按,乞依条不问。
盖借今日所以解四方人情之疑,使知陛下不禁民言之意。
臣所以区区论之,冀少补治体,非为计也。
子几领按察之任已久,当平日不闻举擿(〔五〕),乃今挟情违戾敕禁,原心考察,可见险薄,伏请付吏施行。
黄秋盦同知得碑十二图 其十一 祷墓访碑图甲寅 清 · 翁方纲
五言律诗 押佳韵 出处:复初斋诗集卷四十五
赵子几时至,何郎先此偕。
最奇永寿碣,特为孔君揩。
韩敕碑终合,仙源迹未薶。
焚香日稽首,水涘又山厓。
程昉故违制书奸欺事奏熙宁七年十月 北宋 · 盛陶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七五九
昉挟第五埽塞决河之功,专为己力,假朝廷威势,恐动州县,故纵壕寨徒属骚扰不法。
臣意其能为朝廷立事,不无小害,久之不敢轻言。
今闻昉所开共城县御河,颇废人户水硙,多用民力,不见成功。
又议开泌河,因察访官案行,始知不当漳河、滹沱河之役。
臣不知用工几何,淤田若干,即今通流与否,而水占邢、洺、赵、深、祁之良田,民颇咨怨。
王广廉、孔嗣宗、钱协以至赵子几皆有论列。
采之谣言,至有「魔王金块」之诮。
其奸欺之状,则闻多置挞口,指决河所浸便为淤田。
其事势之盛,则举官废吏,惟其所欲,无耻之徒,希合响附,道路厨传,与国信同,而监司不与焉。
至其悖慢豪横,则受圣旨者三,受提点刑狱司牒者十二,故有违拒。
朝廷假借任使,惟以水政,其如小人,误当赏擢,骄暴自肆,盖其常态。
今昉故违制书,已被勘劾,虽该恩宥,尚冀圣断施行。
其他兴作,案近制,开修河道之类,若相度利害不实,致沮废功利,枉用财力,不以赦降去官原减。
乞先委官代还,乃行案验。
按: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五七。又见《宋史》卷四六八《宦者传》三《程昉传》。
条奏役法疏熙宁四年七月 北宋 · 曾布
 出处:全宋文卷一八三五
臣伏见言事官屡以近日所议差役新法不便,论议纷纭,上烦圣德。
臣承司农之乏,而又备官属于中书,凡御史之言,臣所预见。
考其所陈,皆失利害之实,非今日所以更张之意。
虽陛下睿智聪明,洞照其说,然流闻四方,使任事者选懦观望,不敢营职;
而怀贰沮善之人,将因此汹汹转相倡和,以疑天下之人矣。
在臣之职,固不敢畏避彊禦,俛默而不言也。
窃以朝廷议更差役之法,志于便民。
故虽遣使四方,询访利害,而旷月弥年,未有成法可以施之天下者,以为民事之重,经画之际,不可不谨也。
惟畿甸之事至近而易讲,而所遣之官,其论说措置,利害明白,多可行者。
及其成书,则付之司农,使共开封府提点司集议,已又榜之诸县,凡民所未便皆得自陈,此可谓详且尽矣。
臣观言者之言,皆臣所未喻,岂蔽于理而未之思乎?
抑其中有所徇,而其言不能无偏乎?
臣请一二陈之。
畿内上等人户尽罢昔日衙前之役,故今之所输钱,其费十减四五;
中等人户旧充弓手、手力、承符、户长之类,今使上等及坊郭、寺观、单丁、官户,皆出钱以助之,故其费十减六七;
下等人户尽除前日冗役,而专充壮丁,且不输一钱,故其费十减八九。
言者则或以谓朝廷受聚敛之谤,或以谓凌虐赤子,此臣所未喻也。
田里之人,困于徭役,使子弟习于游惰,罹于刑罚。
至于追呼劳扰,贿赂诛求,无有纪极。
今输钱免役,使之安生乐业,及所以劝其趋南亩也。
言者则以谓起庸钱则人无悦为农者,小则去为客户、商贾,大则去为盗贼,此臣所未喻也。
上户所减之费少,中下户所减之费多,言者则以谓上户以为幸,下户以为不幸,此臣所未喻也。
天下州县户口多少,徭役疏数,所在各异。
虽一乡村,差役轻重,亦有不同者。
然昔日第一等则槩充中等之役,虽贫富相辽,不能易也。
今量其物力,使等第输钱,逐等之中,又别为三等或五等,其为均平齐一,无以过此。
言者则以谓敛钱用等,则非法所能齐,所在各自为法,二三纷错,无所总统,此臣所未喻也。
昔之簿书,等第不均,不足凭用,故欲分命使者诸县,使加刊正,庶品量升降,皆得其平。
言者则以谓旧等不可信,今之品量,何以得其无失。
如此,则是天下之政,无可为者,此臣所未喻也。
提举司昨以诸县等第不实,故首立品量升降之法,方司农开封集议之时,盖不知已尝增减旧数。
然编敕三年一造簿书,所以升降等第。
今之品量增减,亦未为过;
又况方晓示人户,事有未便,皆与改正,则今之增减,亦未施行。
言者则以谓品量立等者,盖欲多敛雇钱,升补上等以足配钱之数。
至于祥符等县,以上等人户数多减充下等,乃独掩而不言,此臣所未喻也。
凡州县之役,无不可募人之理。
今投名衙前半天下,未尝不主管仓库、场务、纲运、官物,而承符、手力之类,旧法皆许雇人,行之久矣;
耆长、壮丁,以今所措置最为轻役,故但输差乡户,不复募人。
言者则以谓专副雇人,则失陷官物;
耆长雇人,则盗贼难止;
又以谓近边奸细之人应募,则焚烧仓库,或把守城门,此臣所未喻也。
役钱之输见钱与纳斛斗,皆取民便,为法如此,亦已周矣。
言者则以为纳见钱,则丝绵必贱;
以物代钱,则有退拣乞索之害,如此则当如何而可?
此臣所未喻也。
昔之徭役皆百姓所为,虽凶荒饥馑,未尝罢役;
今役钱必欲稍有羡馀,乃所以备凶年,为朝廷推恩蠲减之计,其馀又专以兴田利、增吏禄。
言者则以谓助钱非如赋税有倚阁减放之期,臣不知衙前、弓手、手力、承符之类,亦尝倚阁减放否?
此臣所未喻也。
朝廷诏令与司农奏请,未尝不戒天下官吏,以躬亲询访田里之人,务使人户今日输钱,轻于昔时应役,则为良法,固无毫发掊敛之意。
两浙一路,户二百四十馀万,率钱七十万缗而已;
畿内十六万,而率钱亦十六万缗。
两浙所输,盖半于畿内。
言者则以谓吏缘法意,广收大计。
然畿内募役之馀,亦无几矣。
两浙欲以羡馀徼幸,司农欲以出剩为功,此臣所未喻也。
贾蕃县令,固当奉行条诏。
差役之事有未便于民,法许其自陈,乃不肯受,使趋京师諠哗词诉,其意必有谓也。
诚令无所用心,亦可谓不职矣。
之不职不法,其状甚众,如团定保甲,昨差官体量,一县之中,所行皆不如当时之法;
又有笃疾贫民,应对无礼,既违法使之赎铜,又非理栲掠枷锢,其子四日而死;
至于借贷官钱,沽买村酒,残民犯法谁收尔者?
提点司见其有显过,因往治之。
而又库钱数少,酒课额亏,钩考其由,皆得其状,乃编敕所谓因事彰露;
或虽已去官,法所当劾者
言者则或以谓二府所选,必非不才;
或以谓虽有赃私,乞一切不问,此臣尤所未喻也。
大约御史之言,盖多此类。
之不恤民,不畏法,可谓明矣。
乃以谓赵子几务力行司农之政,不复顾陛下之法,与陛下之民。
司农之政,乃陛下之政;
司农子几,职当奉行而已。
使子几能力行陛下之政,岂不善哉!
乃欲舍而治子几,此尤可怪也。
至于差役之法,昨看详,奏请出榜施行,皆开封府司农被旨集议,此天下所知。
借使法有未善,而言者深论司农,未尝以一言及开封
又以谓司农自知所行,于理未安,若关与京尹,或致争执,有碍施行,所以公然不顾不报开封府
夫所行之法,乃京尹韩维等之所共议。
借使未尝共议,今所出榜,凡于民未便,听经所属官司。
开封府乃所属官司,可以受其辞诉,而不可以争执乎?
开封府于民事,何所不预?
民有所诉,斥而不受,此乃御史之所当言,而言未尝及也。
自非内怀邪诐之情,有所向背,则不当至此。
若此之类,皆有文可考,有迹可求;
而诞谩欺罔,曾不畏忌,况于是非晻昧难明之际哉!
陛下方有大有为之心,固将举直错诸枉,以示天下,而左右耳目之士,以利为害,以直为曲,以是为非,以有为无,臣恐有伤陛下之明,而害陛下之政也。
御史有言责者也,臣有官守者也。
御史之所论,臣之官守也;
御史以言责言,臣以官守言,此臣之区区所以事陛下之义,不敢不尽也。
愿陛下以臣所言,宣示中外,使有识之士,参考其是非。
今臣言有涉诬罔,则诛夷窜逐,臣所甘心;
陛下之法,亦不可贷,如言不妄,则陛下亦当察其情伪,而以大公至正之道处之,则天下之幸也。
按: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二五。又见《宋史》卷一七七《食货志》上五,《宋会要辑稿》食货六五之八。第七册第六一六○页
董诜等体量逐路监司等不如法及弛慢不职事诏熙宁五年六月乙丑 北宋 · 宋神宗
 出处:全宋文卷二四五○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三四
近遣董诜相度添填河东马递铺兵士,赵子几、蔡天申相度京西差役及案视水利,并令体量逐路监司提举司有措置不如法及弛慢不职事以闻。
乞降黜赵子几杨诩熙宁七年十二月 北宋 · 张璪
 出处:全宋文卷二○一八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五八
子几狼愎,诩轻剽,皆不可委任,乞各与换别路差遣,仍委官体量降黜。